报名评审时间:2018年10月30日 9:30—17:00
2018年10月31日 9:3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陕西师范大学
报名评审时间:2018年11月1日 9:30—17:00
2018年11月2日 9:30—11:3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3)西南大学
报名评审时间:2018年11月5日 9:30—17:00
2018年11月6日 9:30—11:30
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2、报名(面试评审)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在同一学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9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往届本科免费师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本次引进职位各报名评审点的引进计划数,为总引进计划数依次减去前面各报名评审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数后的剩余职位数。在前一报名点引进工作完成后,公告剩余职位情况,如在前一个引进报名点职位已招满的,该职位不再到下一个引进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考试(面试评审)
本次引进工作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评审方式进行,面试评审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本次招聘(引进)高中教师职位不设报名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即时进行面试评审。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本引进点面试评审结束后,将从高于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引进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如末尾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签定就业意向协议和《聘用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201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在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予顺延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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