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2018年贵州公务员VIP群:512937135|微信公众号:贵州公务员考试在线|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的通知(筑党办发〔2014〕2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向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17名,安排在相应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体详见《清镇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引进对象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职称类别与需求专业相符);
3.学历与职称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四、引进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截止2019年4月1日,在贵阳市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未满3年的;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岗位测试、现场复审、评审、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引进简章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统一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9:00时至4月5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以邮箱接收的时间为准)。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清镇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清镇市市直医疗单位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清镇市市直医疗单位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附以下资料扫描件电子版: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