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金盾人力资源公司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自行缴纳体检费。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公司在凤凤鸣高冈政府微信平台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管理及有关政策、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凤冈县妇幼保健院《员工手册》实行动态管理。临床、中医、影像岗位与凤冈县妇幼保健院签订合同;检验、网络信息、药剂、助产、护理、财务、设备及工作人员与贵州凤冈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47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照以下月工资标准并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
1.基础工资: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文凭1470元;全日制本科文凭2000元;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2800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4000元;
2.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每年增加工龄工资50元,增加到同类型人员工资标准为止,晋级晋升参照凤冈县妇幼保健院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3.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注:⑴临床、中医、影像岗位单位部分由妇幼保健院缴纳;⑵检验、网络信息、药剂、助产、护理、财务、设备及工作人员由贵州凤冈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凤冈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九、本《招聘方案》由金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5225015、2512228518985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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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凤冈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