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剩余人员留院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不能胜任工作或拒不服从安排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咨询电话:0857-8930713(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930795(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纠风办)
(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网站(网址: http://www.bijie.gov.cn/bm/bjswsjsw/index.shtml)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9年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