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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赴对口帮扶城市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54人)

2020-11-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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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作报名登记,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位所需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届毕业生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所需材料。黔南州外在职人员参加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市、区)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2020年11月27日9:00-15:00

地点:广州市天河黄埔大道西601金陵文化广场

时间:2020年11月28日9:00-15:0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

2020年11月27日-12月4日上班时间,报考人员也可以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到引进单位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平塘县赴对口帮扶城市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平塘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引进简章及《报名信息表》,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引进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整个引进过程考生必须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引进简章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原则上须达3:1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是否调整(取消)引进职位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职位引进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职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后,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pt.gov.cn/)发布公告。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技能、学识水平。考试总分100分,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到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520号)、黔南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我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档案从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提交),逾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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