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龙里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龙里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县招考领导小组”)。县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考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此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考办具体实施。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龙里县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人,招聘职位详见《龙里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共127人)》(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龙里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4.龙里县辖区内任职满1届及以上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支两委人员”);
5.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村支两委人员”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龙里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限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2018年9月30日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
6.定向招聘“村支两委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8年9月17日任满1届及以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8年9月17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8年9月30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8年9月1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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